1、新加盟网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法人和实际经营者必须为人正直、诚信、有优质服务理念,且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、团队精神和责任心。
2、新加盟网点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,在地级以上城市开设网点,前期投资不得低于15万元,县级以上城市首期投资不得低于10万元。需交纳一定数额(不低于2万元)的风险抵押金和网络加盟费。
3、新加盟网点必须要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,配备电脑、传真、打印、扫描和能接入互联网的宽带、电话等设备以及拥有市内取派货物的运营车辆。
4、新加盟网点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定和通知中的要求开展业务,不得有单方面放弃和修改的行为出现。同意并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营班车、货物运行规定,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各项管理。
5、新加盟网点必须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,倡导优质服务,维护公司形象。
6、新加盟网点必须试运行三个月,对于合格的网点,公司正式签定加盟合同。
7、与公司正式签定合同加盟的网点,在经营期间因故需暂停(终止)运营的,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在得到公司许可,并在暂停(终止)营业后1个月内有义务做好遗留货物的取送和查询服务。